致亨利主教書--公元一二一二年一月九日(PL16, 502C)


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
編 號 0799   
標 題 不可用烙鐵冰水來證明犯人的清白
教 宗 依諾森三世
內 容

雖然,世俗的判官,普通審判犯人時,用冰水或用烙鐵或用決鬥(來表明犯人的清白),但教會不准運用這樣的審判,因為主的律法,說:你不可妄試上主,你的天主。」(申:六,十六;瑪:四,七) 。



聖神修院神哲學院
香港黃竹坑惠福道六號
校務處:college@hsscol.org.hk
圖書館:library@hsscol.org.hk
   Holy Spirit Seminary College
6, Welfare Road, Aberdeen, HK.
General Office: college@hsscol.org.hk
Library: library@hsscol.org.hk